今年以来,兴平市纪委监委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等问题,突出“三个关键”,推动责任落实、整改落实、工作破垒,聚力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突出政治监督,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包抓乡镇、派驻纪检组工作责任制,督促指导开展脱贫攻坚监督工作,紧盯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职情况进行2轮督查,纠正责任落实方面问题10个。纪委党风室牵头成立5个督查组,围绕各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脱贫攻坚工作重点环节推进、推动问题整改等五个方面责任履行开展监督。“八办三组”单位驻在的5个派驻纪检组围绕牵头单位工作职能职责,对教育扶贫、卫生扶贫等履职情况开展监督,通过压力传导,层层夯实责任。
突出问题导向,推动整改落实。市纪委围绕《2019年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着力提升监督成效,排查市镇纪检监察机关问题5项,制定13条整改措施,将任务分解到室、落实到人,6个纪检监察室对接12个镇纪委,跟踪问效。市纪委成立4个专项督查组,聚焦各级整改落实,“带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找,发现问题纠”,走访60个村650户脱贫户,发现问题35个,移交问题线索10件,现场批评教育10人,发送整改督办函15件,并建立清单台账,销号管理推动整改。
突出严肃执纪,聚力攻坚破垒。市纪委监委印发《兴平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紧抓脱贫攻坚最后破垒的关键时期,坚持轻微问题当时教育、立时整改,对领导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问题和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虚报冒领、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问题严肃查处,问题线索实行直查直办、严查快处、结果通报曝光,聚力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今年,市纪委监委就脱贫攻坚工作轻微问题教育批评、约谈提醒20人;查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1件,立案6件,党纪政务处分6人,通报曝光2批5件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