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推动全县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工作落细落实改出成效,近日,三原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紧跟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制定《三原县清河水污染防治及建筑垃圾随意倾倒问题整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从6月15日至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监督检查,全力保障专项整治工作强效推进。
紧盯整治重点列出“监督清单”。围绕中省市县关于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和要求,根据县情实际,紧盯清河污水溢流直排问题和建筑垃圾随意倾倒问题整治两项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照专项整治内容,明确列出对全县14个镇(办、中心)、21个责任部门8个方面43项监督检查清单,构建起目标明确、责任清晰、措施具体的监督工作机制。
紧盯职能划分列出“责任清单”。针对污水处理基础设施配套、污水处理监管、应急联动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标《三原县清河污水溢流直排问题专项整改方案》,要求各有关部门建立问题台账和责任清单。推行挂账销号管理机制,做到改完一项,销号一项。根据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协同推进专项整治,主动对号入座先改一步。针对专项整治重点内容,明确责任主体、进度时限和工作措施,要求各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整治合力,以“小切口”推动大整改。对于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于短期内无法解决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对于频繁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落实到位。
紧盯任务落实列出“问责清单”。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为组长、纪委监委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长、监督检查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主要领导靠前指挥,责任部门联动配合的高效监督体系。依据《三原县清河水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清单》列出问责清单,明确指出凡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推进缓慢的单位,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整改不力、敷衍了事、虚假整改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要依纪依法从严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通过问责倒逼整改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