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长武县纪委监委始终把脱贫攻坚监督责任挺在前面,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监督责任的落实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常态督查巡察。2019年初,县纪委监委及时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到各镇办和委机关各责任部室,层层落实责任。成立了扶贫督查巡查组和专项巡察组,常态督查巡查与专项巡察同步进行,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重大问题移交处理。2019年,先后开展专项督查巡查8次,涉及全县133个村及相关单位,入户426户,发现问题292条,印发巡查通报7期,通报内容直面问题,精准施问,让被通报者感到汗颜,未被通报的得到警醒,形成了强大的震慑效应,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更加务实,扶贫工作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深入摸排线索。对群众反映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接信、接访当天办信制度,迅速处理。实行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联系制度,制定了《县级部门移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工作暂行办法》,明确8个镇(街道)、17个县级职能部门移送线索时间节点,重要线索即时移送,将线索移送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上半年扶贫领域案件零查处、线索零报送的单位进行了通报。
狠抓作风整治。把扶贫领域作风建设作为提升工作水平、巩固脱贫成效的重要抓手,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建设年活动,制定了脱贫攻坚作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聚焦扶贫资金和干部作风,持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严查扶贫对象识别准不准、收入核定实不实、资金管理严不严、政策措施细不细、帮扶责任到位不到位,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全过程各环节更加精准、更加规范、更加务实。开展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大起底”和“回头看”,梳理排查2016年以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9件,立案查处41件,党纪政务处分41人,实施第四种形态31人。
(长武县纪委监委 郭怀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