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财务管理关系到农村集体及农民的利益,为增强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获得感,切实有效治理微腐败,确保村级财务公开、透明,在阳光下运行,三原县陂西镇纪委严把四个关口,加强村级财务监管。
一是严把程序。严格执行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坚持“村财镇管”,严把资金管理程序关。在村级财务支出过程中,严格执行由村组经手人申报、村民小组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民监督委员会审查、包片领导签字确认、镇农财中心审核、镇财经分管领导、镇政府主要领导审批的程序,坚决杜绝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和“坐收坐支”行为。
二是严把监督。村级财务管理实行阳光操作,建立健全民主财务机制,充分发挥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扩大财务监督范围,特别对重点项目资金支出实行重点监督,随时公开,消除群众心中疑虑,保证百姓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镇纪委配合镇财政所每年对各村开展一次财务审计,并将清查结果报告镇党委。特别是在扶贫资金项目、其他涉农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进行专项和重点监督检查,确保监督不走形式。
三是严把公开。该镇制定了《村财镇管管理使用办法》,同时镇纪委制定《关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强化“三务”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要求各村结合“四议四公开”对标对表严格落实,该镇要求各村监委会发挥监督作用,每月在村务公开栏公开村级财务运行真实情况,对重大财务活动要单独详细公开,并报镇财政所备案,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具体,便于群众监督,制度的制定进一步杜绝了不公开、假公开和事后公开现象的发生。
四是严把责任。村组财务管理责任要落实到人。镇纪委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和村账镇管的原则,充分发挥监督执纪作用,严格控制村组财务支出,对村组财务管理审计把关不严,不认真负责造成村组财务管理混乱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通过有效的把关和监督,去年12月,该镇一名村会计未正确履行会计职责,将村集体承包地资金存放于个人微信长期不交,坐收坐支集体资金,隐瞒收入不报告。镇纪委经过详细调查核实后,既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分别对该村两名村干部予以诫勉谈话和党纪处分。
(三原县陂西镇纪委 姚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