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批准,十七届县委成立4个巡察组,对团县委、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招商局、县方志办、县供销联社5个单位党组织、昭仁街道和亭口镇及其下辖51个村(社区)级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同步进驻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涉及镇(街道)村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巡察。截至目前,县委4个巡察组全部进驻。
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进驻动员会,会上,县委巡察办负责同志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巡察组副组长宣读了《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规定》,巡察组组长通报巡察重点和总体安排,分管县级领导就高质量做好巡察工作强调:要铸牢政治忠诚,提高政治站位,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本轮巡察工作有序开展;要对巡察反馈问题不遮掩、不回避,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任务,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坚持举一反三,健全长效制度,把巡察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要把配合巡察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强化协作联动,主动对接联系,加强服务保障,高度高效配合完成好各项巡察工作任务。
根据安排,县委第一至第三巡察组工作70天左右,专项巡察组工作60天左右。巡察期间,县委各巡察组分别在被巡察单位驻地、门户网站发布巡察公告,同时设置巡察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码上巡”微信小程序,接受群众来电来信。县委第一至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职能部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涉及镇(街道)村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