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月29日,八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完成了对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马栏干部学院、咸阳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咸阳市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彬长煤田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咸阳良友(集团)有限公司、咸阳市财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12个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反馈工作,共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148个。
巡察期间,共受理干部群众来信来电来访89件次,组织召开座谈会10场次,累计个别谈话369人次,发放调查问卷543份。市委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反馈会议。
反馈指出,被巡察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新部署新要求,牢固树立抓巡察整改就是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就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就是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意识,不断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决做到立行立改、真纠实改、彻查彻改。
反馈强调,要把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落实市委八届九次全会部署要求、谋划推动我市“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做深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党组(党委)要积极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健全整改工作机制,定期听取整改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主要负责人要以上率下抓整改,对重点整改问题带头抓、抓到底。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牵头谋划和逐项推动问题整改,共同推进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反馈要求,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要担负起巡察整改监督责任,紧盯重点环节加强监督指导。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要及时建立整改监督台账,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严格开展整改情况评估,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及时约谈提醒、视情追责问责。市委组织部要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班子建设和干部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积极推动解决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委巡察办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跟踪督促,及时客观准确地汇总分析报告巡察整改综合情况。
同时,市委巡察办将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以及信访件已按有关规定转相关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