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长武县委巡察机构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以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为抓手,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推动巡察工作质效不断提升,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坚持规范立标,夯实巡察工作基础。县委巡察机构坚持制度先行、标准引领,加强规范化建设,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的巡察工作体系。先后修订完善《巡察工作手册》《县委巡察成果运用暂行办法》《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和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联审制度》等12项制度规范,形成覆盖巡察全流程的制度体系。细化工作标准,创新建立“任务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进度表”工作模式,绘制包含58个关键节点的巡察工作流程图,确保各环节规范有序。统一文书模板,修改完善巡察报告、问题底稿、谈话记录等12类标准模板,实行档案管理“五统一”标准,推动巡察工作标准化水平显著提升。
坚持法治引领,提升巡察监督质效。巡察机构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切实增强巡察权威性。深化法治教育,结合“每周一讲”定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权力运行,制定巡察负面清单,明确12项禁止行为,严格规范问题线索移交程序。完善协作机制,深化运用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合督办、成果运用协同机制,今年以来共召开联席会议2次,移交问题线索35条,监督合力持续增强。
坚持固本培元,锻造过硬巡察队伍。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严把入口关,实行巡察干部“三审一备”准入制度(政治审查、能力审查、廉洁审查、备案管理),动态更新110人巡察人才库。实施“能力提升工程”,采取“理论培训+实战练兵+案例研讨”方式,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累计培训干部100余人次。完善考核机制,重点从干部考勤、宣传报道、工作实绩、纪律四个方面进行修订,既加强队伍管理,又激发工作热情。创新制定《长武县委巡察工作轮次巡察质效评估办法(试行)》,将考核结果与干部评优评先、选拔任用挂钩,有效激发队伍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