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7月9日,八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完成了对秦都区、渭城区、兴平市、武功县、乾县、礼泉县、永寿县、彬州市、长武县、旬邑县、淳化县共11个县市区纪委监委机关和组织部的巡察反馈工作。同时,对统筹常规巡察12个县市区74个村(社区)、联动巡察巡审13个县市区58个村(社区)的情况进行了通报。本轮巡察,共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和通报问题2415个。
巡察期间,共受理干部群众来信来电来访97件次,组织召开座谈会145场次,累计个别谈话1828人次,发放调查问卷3660份。市委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反馈会议。
反馈指出,被巡察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新部署和省市委新要求,牢固树立抓巡察整改就是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就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就是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意识,不断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决做到立行立改、真纠实改、彻查彻改。
反馈强调,要落实好《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清单》有关职责任务要求,把整改责任扛起来、任务落下去。领导班子要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健全整改工作机制,定期听取整改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一把手”对巡察整改负首责、负总责,要以上率下抓整改,对重点整改问题带头抓、抓到底。班子成员要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牵头谋划和逐项推动问题整改,共同推进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反馈要求,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要担负起巡察整改监督责任,紧盯制定整改方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审核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等重点环节加强监督指导。市纪委相关监督检查室要及时建立整改监督台账,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严格开展整改情况评估,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及时约谈提醒、视情追责问责。市委组织部要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班子建设和干部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积极推动解决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委巡察办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跟踪督促,及时客观准确地向市委报告巡察整改综合情况。
同时,市委巡察办将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以及信访件已按有关规定转相关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