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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以质效评估倒逼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来源:彬州市委巡察办 作者:杨辉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5-06-23 11:49:12

为解决谁来监督巡察的问题,彬州市探索实行巡察组工作质效评估打分机制,从巡察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等关键环节入手,将巡察组工作指标细分为6项32个评分指标,逐一对照指标开展巡察工作全过程督导评估。

该市巡察质效评估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每轮巡察结束后,彬州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组织巡察工作“五人小组”、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其他各成员现场按百分制进行无记名打分。总分100分,其中市委书记赋分占25%,市长赋分占20%,市委副书记赋分占15%,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长赋分各占10%,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其他各成员赋分分别占5%。巡察组工作质效评估打分从二届彬州市委第四轮巡察开展实行,通过巡察工作数据对比显示,二届市委第五轮巡察较第三轮、第二轮、第一轮巡察,发现和报告问题数量分别增长56.2%、69.5%;74.1%;向有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数量分别增长45.5%、58.7%,60.9%,巡察监督质效得到持续提升。

此外,巡察组质效评估打分实行一轮一评估,评估结果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干部使用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于分值较高的巡察组,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全部评为“优秀”等次;对于分值较低的巡察组,由纪委书记对其巡察组组长进行提醒谈话,连续两次排名后两位,不再授权担任巡察组组长。通过对各巡察组的巡察成效进行质效评估、打分排名、晾晒评比,进一步压实了巡察监督责任,改变了过去巡好巡差一个样的状况,形成了你追我赶、奋勇争先的浓厚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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