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村里有的集体资产合同乱糟糟,土地租金低、租期还长,巡察组进驻以后,进一步规范了一些合同,村集体收入更多了!” 庄头镇金龙村一名村干部感慨道。兴平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庄头镇党委及其所辖4个村党组织开展巡察时,紧盯关乎群众利益的重要环节,推动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
巡察组工作人员到村委会查阅合同清理相关资料,同时带着问题与村民面对面交流、实地核查资产资源使用情况,全面排查各村合同清理中存在的问题。在巡察过程中,发现仍存在部分合同签订不规范,条款模糊不清,还有一些合同期限过长、租金过低,损害了集体利益。
针对发现问题,巡察组及时反馈,督促镇村按照“尊重历史、依法依规、分类处置”的原则,对合同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对于条款不明确的合同,要求组织双方重新协商,补充完善条款;对租金明显低于市场价且租赁期限超过法定期限的合同,依法依规进行调整或解除;对于违法违规的合同,坚决予以废止,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通过巡察的有力推动,合同清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批不规范合同得到纠正,村集体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我们将持续发力,对发现问题定期 ‘回头看’,确保已整改问题不反弹,让农村集体‘三资’真正成为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有力支撑。”兴平市委巡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