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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委对二十届第四轮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来源:兴平市委巡察办 作者:李东峰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12-11 16:52:07

为增强巡察成效,强化成果运用,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近日,兴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巡察机构成立督查组,对二十届第四轮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二十届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对所反馈的问题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传达,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深刻反思、剖析根源,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对整改到位的问题,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对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不断完善措施推动落实。期间,听取工作汇报10次,个别谈话128人,下沉走访了解8次,查阅资料1200余份,经过集中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督察组要求,要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要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治理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持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要继续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既注重思想整改,更强调行动整改,既注重当下整改的举措,更注重长久立制,特别是要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确保整改不走偏、不走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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