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二十届市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市委巡察办坚持把如何提质增效思维模式融入巡察工作,积极探索“组办融合”的工作构架,推动组办优势互补、同向发力,发挥“1+1>2”效应,助推巡察监督工作有效提升。
兴平市委巡察办积极函请纪检监察、审计、财政、信访等部门通报被巡察单位工作情况,收集相关信息协助巡察组“带着问题”进驻。加强全程跟进、协调、指导,掌握巡察进展,解决巡察中的难点、痛点,确保巡察重点聚焦、工作规范、成果有效。每轮巡察,组办统筹从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专业技术人才,组建临时专家小组集中力量,解决巡察中涉及专项领域的疑难杂症,有效促进巡察精准监督能力。
同时,该市市委巡察机构坚持组办会商制度,研判巡察报告质量。组办共同对巡察、“一把手”情况专题材料及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联合研究讨论,确保报告中指出问题精准有效,客观、真实、准确反映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确保巡察提出意见建议精准施策,推动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为高质量反馈巡察成果提供有力支撑。
此外,本届一轮巡察反馈结束后,该市将建立由市委巡察办牵头,各巡察组、纪委监委相关科室和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管理科四方联审的市委巡察整改监督审核机制,对被巡察单位报送的整改方案、整改报告进行审核把关,在巡察整改监督审核表中填写审核意见并由科室负责人签名,用机制有效促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落实,有力推动巡察整改成果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