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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持续用力 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来源:兴平市委巡察组 作者:何飞娟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07-02 16:42:19

为深化巡察成果运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二十届市委以来,兴平市高度重视,持续用力、压茬推进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每轮巡察集中整改期满,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巡察机构联合成立督查组,及时对本轮巡察党组织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问卷调查、查阅资料、走访了解等方式,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报告进行逐项检查。重点查看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及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采取的整改措施及取得的成效;落实标本兼治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情况;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巡察移交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办理及执纪问责情况;巡察组在巡察期间所移交信访件的办理情况。在全面掌握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研究分析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形成巡察整改情况报告。

市委常委会在听取每轮巡察工作汇报的同时,听取上轮巡察整改工作汇报,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动态分析整改成效,对已经整改的强调成果转化、对正在整改的进行督办、对长期整改的重点提示催办、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讲明纪律要求,严把巡察整改质效关,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成效不大的单位,及时向市纪委监委反馈,由市纪委监委向该单位发送“两书”,倒逼有关单位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同时,把巡察整改情况作为相关单位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一把手”落实巡察整改的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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