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武县委巡察机构制定出台《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承诺书》(以下称《承诺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巡察整改工作,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体系,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支撑。
《承诺书》依据党章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对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承诺内容、工作要求、保障措施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更加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发挥巡察的政治导向作用。
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承担整改责任。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做到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务求实效。
加强组织推动,抓好巡察集中整改。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自收到巡察反馈意见之日起,组织开展为期6个月的集中整改,及时组织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制定巡察整改方案,认真处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以及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并按要求及时报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广泛凝聚共识,公开巡察整改情况。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及时组织召开党委(党组)会议进行认真研究,严格审核把关整改公开稿,对整改公开稿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落实合法合规性审查、失泄密风险把关责任,防止公开涉密、敏感内容。同时加强舆情预警监测处置工作,及时收集党员群众对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研究回应干部群众关切。
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举一反三,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创新思路举措,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整改工作机制,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根据工作实际适时报告后续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