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委巡察机构在新《条例》下发后,组织全体巡察干部深入开展学习,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好抓实。
强化理论学习,认真领会新《条例》精神要义。县委巡察机构高度重视学习贯彻《条例》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采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通过专项培训课程、理论中心组、干部例会相互穿插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紧密联系实际学,进一步掌握新《条例》主旨要义、把握精神实质。截至目前,共组织学习新《条例》5次。
广泛动员宣传,充分认识新《条例》重要意义。新《条例》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巡视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县委巡察机构利用微信工作群,积极分享各地区先进学习《条例》经验,讨论交流,巩固学习效果。利用长武清风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条例》全文,解等内容,转载发布新旧《条例》对照表,直观了解《条例》变化内容,同时巡察组督促被巡察单位学习《条例》,提高巡察知晓率。
抓好贯彻落实,自觉践行新《条例》任务要求。对于《条例》新增“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方法,同时对受理信访、到有关单位或者部门了解情况,提请有关单位协助等三种方式进行拓展,并针对《条例》新增内容在十七届第四轮动员部署会进行专题学习,进一步拓宽了巡察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方式途径。
此次《条例》的学习,取得良好实效,全体巡察干部纷纷表示,新《条例》武装思想,丰富理论知识储备,在接下来的巡察工作中,要充分利用所学知识,学思践悟,精准发现,精准打击,高悬巡察利剑,强化巡察震慑,为长武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