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压实巡察整改责任,使巡察成果得以充分运用,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渭城区“三点发力”拧紧巡察整改责任链条,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抓实反馈环节,压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区级领导参加分管部门巡察反馈制度,督促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把整改工作融入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各项业务工作中,同时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重大问题,通过发出巡察通报和建议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健全制度等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作用。
抓实整改环节,提升巡察整改监督实效。严格落实《巡视工作条例》中关于巡察整改的新部署新要求,细化整改监督责任,集中管理问题和线索,抓实整改方案审核、情况报告、制度建立、常态巩固、线索查办等关键环节,区委巡察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作用,各巡察组参与被巡察单位整改方案审核。区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定期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线索处置到位、警示教育到位。
抓实问责环节,强化巡察整改责任追究。坚持把领导班子成员抓巡察整改情况纳入述职述廉和年度民主生活会内容,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点内容,把巡察成果作为综合考评、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区纪委监委对整改不及时、落实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通过责令整改、督办单、约谈、通报等方式,严肃追责问责,督促其完善政策、堵塞漏洞、健全制度,实现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