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轮巡察反馈的问题,你单位还有3个问题整改不彻底,未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问题……”这是旬邑县委巡察办督查组检查巡察问题整改的一幕。
按照旬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近日,旬邑县委巡察办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等14个单位党组织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目的是全面了解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巩固巡察成果,发挥巡察治本功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
为确保此次督查取得实效,旬邑县委巡察办成立专项督查组,明确任务分工和重点内容。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随机抽查、走访核实等方式进行督查。督查中,严格按照省委巡视办下发的《市县党委巡察组工作操作指引(试行)》文件精神,从巡察整改研究部署、制定整改台账、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公开情况、问题线索办理、建立长效机制6个方面,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和规范,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整改落地落实。同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排查廉洁风险点,倒查制度漏洞,建立完善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督促检查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巡察反馈问题清单,紧盯被巡察单位是否存在选择性整改、纸面整改、消极应付、走过场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该县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
推动解决问题是巡察工作落脚点,旬邑县建立并实施“三个清单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从压实主体责任、落实整改成效、抓实长效机制三方面持续发力,做深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巡察成果颗粒归仓。十八届旬邑县委巡察已完成4轮常规巡察和1轮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第一、二、三轮常规巡察及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第四轮巡察反馈问题正在整改。
截至目前,该县针对第三轮、第四轮巡察整改情况下发提醒函8份,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完成问题整改4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