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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委巡察机构采用“学比用”推动《条例》学习开新局
来源:旬邑县委巡察办 作者:马晓莉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04-19 17:58:08

为推动巡察工作从规范化向精细化转变,从标准化向信息化转变,确保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新精神、新规定切实贯彻到日常巡察工作当中,旬邑县委巡察机构以新学风大转变推动巡察工作监督质效大提升。

以学促知。自新修订的《条例》发布后,旬邑县委巡察机构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学习,营造出了浓厚的学习氛围。县委巡察办主任、巡察组组长深学细研自主学,做到知责、明责、扛责,确保巡察政治方向更精准、政治监督质效更高、震慑力穿透力更强。巡察组全体人员利用临时党支部会、周一小组会、周内工作研讨会加深对《条例》和巡察业务知识的认知理解,并结合本轮巡察工作具体任务,找准巡察工作重点和方向,促进知行合一,自觉把学习成果深化内化转化为工作成效。

以学促改。县委巡察领导小组率先垂范,全体成员深入学习新修订的《条例》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其重大变化、精神实质和最新要求,充分将巡视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新要求应用到贯彻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和巡察工作中,做实巡察“通篇文章”。县委巡察办在十八届县委首轮巡察“回头看”暨第五轮常规巡察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上,组织45名巡察干部专题学习《条例》,重点学习巡视对象和内容、工作程序、方式和权限、队伍建设等,让31名抽调干部掌握巡察工作流程,快速熟悉业务,提高改进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

以比强记。将新旧《条例》对照表,通过“旬邑巡察”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交流群推送至每位巡察干部,在新旧对比的学习中明晰新增和删减内容,了解新观点、新要求、新提法,更深层次掌握《条例》精神要义。15名专职巡察干部边学边思、边学边悟,将所学所思转化为心得体会,固化学习成果。一位专职巡察组长感言:新《条例》最明显的特征就是“新”和“清”。新在于新时期新时代理论创新;清是因为清晰划分政治巡察各主体责任,明确各实施步骤,细化各项具体工作要求,为县级巡察工作提供了清晰的行动指南和高质量发展奠定了非常坚实的基础。

以研促用。利用周例会、组内研讨会、巡察现场会组织召开学习贯彻《条例》专题研讨会13次,全体巡察干部围绕政治定位、完善机制、压实责任、贯通监督合力等方面谈体会、话感悟。巡察期间,2名干部提出扩大学习范围、规范“一把手”专题材料、线索办理时效、立行立改、监督合力等合理化建议5条。十八届县委首轮巡察“回头看”暨第五轮常规巡察进驻以后,四个巡察组40名巡察干部在以讨论帮助消化巡察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把握《条例》新变化,结合省委巡视办下发的《市县巡察工作规范指引(试行)》,为开展镇村常规巡察“添砖加瓦”,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地见效,有力推动旬邑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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