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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城区委巡察办三举措提升巡察整改质效和强化成果运用
来源:渭城区委巡察办 作者:雷镜霏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11-30 10:20:24

党的二十大以来,渭城区委巡察机构严格按照“巡视发现问题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的要求,主动作为、积极探索,持续在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加强巡视整改与成果运用上下功夫。

加强信息共享共用,形成监督合力。一是建立健全各类协作配合机制。立足实现“1+1>2”的效果,今年以来,与纪委监委、组织部门、财政、统计、信访等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5项,为各类监督信息共享、手段互补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严格落实整改进展情况会商机制,每轮巡察集中整改结束后,由区委巡察办牵头,会同纪委、组织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进展情况进行会商,了解整改过程中的堵点、难点,审核把关整改台账,推动被巡察单位查缺补漏。三是坚持巡察机构调研督导整改工作机制。由各巡察组在巡察间歇期间,对被巡单位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调研督导,充分了解整改情况,实现巡察机构对巡察工作从前到后的有效闭环。同时,形成调研报告呈报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助于从区级层面进一步推动整改工作。

规范整改工作流程,提高监督质效。一是加强巡察整改业务培训,组织区纪委监委、组织部门相关人员及时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新精神新部署,提高日常监督人员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能力。规范整改工作流程,制定巡察反馈问题台账、被巡察单位整改台账、整改日常监督台账标准化模板,确保“三账统一”,逐步建立完善我区巡察整改监督管理平台。三是建立巡察整改评估和问责机制,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细化为具体的量化指标,加大对巡察整改工作不重视、虚假整改单位的问责力度,树立巡察整改动真格、见真章、求实效的鲜明导向。

拓宽成果运用平台,发挥利剑作用。一是坚持和完善向有关职能部门通报巡察情况。认真梳理巡察发现的行业、系统、领域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移交给有关职能部门,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研究巡察移交问题,部署开展专项治理,促进规范决策、完善政策、堵塞漏洞、健全制度,实现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二是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提高巡察整改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中的占比,同时将被巡单位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情况作为全区目标责任考核减分项目,把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组织部门提拔考核干部的参考依据,不断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做优巡察“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彰显利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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