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武县委巡察机构立足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配套制度建设,不断以内容科学、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推动巡察工作规范有序有效地开展。
健全制度机制,强化制度意识。为确保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工作安排落到实处,长武县委巡察办在基础性制度框架的基础上,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制定下发《中共长武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共长武县委巡察组工作规则》等文件,明确巡察机构担负的主要职能和责任,分类细化各岗位具体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进行;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制定了《十七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十七届县委村级巡察工作规划》,进一步推动新时代长武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恪守制度机制,明确职责所在。为加强巡察干部的监督管理,规范巡察工作的程序标准,筑牢安全底线,制定完善了《县委巡察组组长负责制实施办法》《县委巡察组副组长岗位职责规定》,对不同的岗位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让权力在制度的笼子里规范运行。制定《关于对县委巡察组作风纪律情况开展后评估的办法》,下发《长武县巡察保密工作规定》,构建知责、履责、督责、问责的责任闭环体系,不断加强对巡察干部的监督管理,营造清正廉洁、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强化制度机制,加强协调配合。为使县委巡察机构制度大厦的四梁八柱更加稳固,各项体制机制有机衔接,制定《县委巡察组组长定期总结交流工作情况机制》,加强各巡察组之间的工作交流,总结巡察工作经验,共同研究解决巡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促进巡察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制定县委巡察办与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信访、审计等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通过加强日常沟通联络,不定期交流有关信访通报、数据分析等情况,实现双方渠道顺畅、信息共享、情况互通,为深化政治巡察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