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武功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始终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充分借鉴中央和省市委巡视巡察整改的方法和经验,立足于巩固巡察成果,建立健全巡察办对巡察整改工作全面监督,采取“三项强化措施”着力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履职更规范、管理更严细、运行更到位。
强化巡察整改责任。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落实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严格按照巡察有关要求,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逐项逐条监督检查,对巡察限期整改不力、工作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确保巡察整改落地见效。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对7个整改不力的部门一把手进行了谈话提醒。
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坚持把对巡察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从强化领导、夯实责任、督促检查、问责追责等方面“一体化”推进问题整改,切实做到问题线索逐条造册登记,逐项销号核实,确保了巡察反馈问题落到实处。截至目前,移交该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205条,党内警告处分55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1人,留党察看2人,停职3人,开除处分1人,批评教育24人,诚勉谈话10人,谈话提醒17人,通报批评1人,巡察震慑作用明显。
强化巡察整改效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各镇办、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考核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考评体系,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把整改督查督办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进一步增强了巡察成果运用的综合效应,为持续深化“三个年”活动,奋力推进“三强四美”现代化新武功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