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25日至12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3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及时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党性、讲规矩的高度,本着真认帐、真对照、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的态度,全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一是压实责任,提高站位抓整改。研究制定《八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分工意见》和局党组《关于开展大兴调查研究实施方案》等,迅速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推进、督导检查等方面工作,不断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一体推进整改工作顺利进行。二是明确任务,对号入座抓整改。制定下发《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一览表》,将巡察反馈问题进一步细化为4个方面10条26个,每一项从责任领导、牵头科室、配合科室、整改时限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班子成员,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对号入座、主动认领,逐项逐条梳理研究反馈问题,认真制定各自的整改措施,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人、具体到岗”。三是强化落实,精准发力抓整改。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同志结合职能工作实际,深入查找思想上、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原则,制定“责任清单”;按照细化、量化、具体化要求,制定可操作性强的“任务清单”。同时,建立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切实做到对账整改、对账销号。四是举一反三,完善机制抓整改。整改中既重视“当下改”的措施,更研究“长久立”的举措,特别是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寻根溯源,调查研究,透过现象看本质,举一反三,深刻分析,从体制机制、监督管理上深挖根源,持之以恒把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乡村振兴的方方面面,着力构建更加科学、更加高效、更加完善的制度体系。截至6月25日,巡察反馈的4方面10条26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学习、周例会集体学习等制度,将学习作为“第一议题”,制定学习计划,做到领导班子成员示范学、带头学。丰富学习内容。全面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来咸调研讲话指示、市第八次党代会和市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特别是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论“三农”工作》《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列为必学内容,切实做到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加强学习,丰富学习形式,采取领导班子集体学习、专题辅导、交流研讨、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集体研讨、注重互动交流,持续推动政治理论学习走深走实。持续拓宽学习载体,充分依托“学习强国”平台、“咸阳乡村振兴”微信公众号、干部网络学习平台等现有学习平台,创新开设“乡村振兴大讲堂”,真正把政治理论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二)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成立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管好局门户网站、乡村振兴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阵地,讲好咸阳乡村振兴故事,增强宣传思想工作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三)研究制定《咸阳市乡村振兴局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机制》等处置预案,加强防范,及时化解各种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每年组织召开不少于2次意识形态专题会,研判分析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做好早发现、早处置,确保网络安全。
关于“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结合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精准确定了“1468”的思路举措,即围绕“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这条主线,建立“月调度、季观摩、半年点评、随机督导”4项机制,突出“动态监管、案例评选、示范引领、正负清单、督导考核、电话抽查”6个抓手,抓好成果巩固、项目管理、群众增收、乡村建设、社会帮扶、示范创建等8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狠抓工作落实。先后召开视频调度会4次并下发《通报》;开展电话核查4次,共访谈11个县市88个村880户脱贫户(监测对象);编发乡村振兴简报18期,其中县级巩固衔接工作动态7期;在兴平市、武功县举办了全市乡村振兴第一季度现场观摩会,营造了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按照省市支持重点帮扶工作要求,指导淳化县编制完成《重点帮扶县2023年项目实施计划》,建立帮扶清单和责任清单;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和重点帮扶村相关帮扶措施及工作事项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县市编制重点帮扶镇村发展实施方案。组建6个督帮小组,深入11个县市调研督导重点帮扶工作开展情况,推动项目实施、集体经济、联农带农等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与市农业农村局进行沟通联系,大力实施“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及农产品稳产保供、“千村万户”增收行动,提高农产品质量,加强一二三产的融合度。
(三)持续深化“三变”改革,盘活资源资产存量,有序清理“空壳社”、规范一般社、做大单体合作社,推动合作社跨区域合作和同业联合发展,打造联合社和合作社联盟,加快推进专业合作组织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
(四)完善工作机制。印发《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全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试行)》,从监测对象类型、监测对象概念、监测对象认定、监测对象帮扶、监测对象管理等方面作了进一步明确指导;成立市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办副主任和市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承担防返贫预警监测及重点任务的市级部门分管领导任成员,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将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落实落细落到位,实现了监测对象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印发《全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2023年咸阳市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一轮集中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性文件,进一步指导全市规范运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农村地区和农村人口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及早纳入帮扶。同时,每月开展电话随机核查,检验各县市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成效,推进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三到位,不断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和工作满意度。实现动态调整常态化。2022年以来,全市完成52批次572个抽样村核查、27批次电话抽查、三轮集中排查、50批次数据质量评估、43期周工作提示,新认定监测对象726户2579人,较2021年净增加709户2441人,人数增长幅度为58.9%,各县市均已做到监测对象识别纳入常态化。2022年我市荣获陕西省防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先进集体,我市“三抓三强化”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做法在全省推广、被国家乡村振兴局官方网站刊载。三是实施精准帮扶措施。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原则,根据监测对象风险类型、发展需求、发展能力等情况,制定落实“一户一策”,确保帮扶措施管用、够用、精准。截至2023年6月,全市累计纳入监测对象1887户6589人,其中,边缘易致贫户有469户1597人,脱贫不稳定户有525户1735人,突发严重困难户有893户3257人。全市1887户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率100%,共落实帮扶措施9437个,户均享受帮扶措施5个,位居全省前列。
(五)规范制度管理。结合实际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制定印发了《咸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细则》,从制度上进一步统一规范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工作。严把项目质量。指导县级精准谋划申报项目,确保项目可研、建设内容、绩效目标等符合政策要求。截止目前,旬邑县、淳化县、长武县、永寿县四个脱贫县《整合方面》已经省市财政、乡村振兴部门审核;其余七个非脱贫县中省一批资金和市级资金项目计划备案已经省市财政、乡村振兴部门审核,中省二批资金项目计划备案预计6月底之前市级财政、乡村振兴部门联审后上报省级部门。加强绩效管理。严格执行资金绩效管理制度,细化、量化各项绩效指标,坚持每月通报衔接资金使用情况,将各县市总体工作情况作为衔接资金分配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强跟踪督办。紧盯拨付环节,综合利用全国防返贫监测帮扶信息系统,实时掌握资金使用动态,督促按序时进度计划抓好落实。开展衔接资金半年督导检查工作,实地核查资金支出和项目建设情况。
(六)在全市开展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暖春行动”,抓政策覆盖,抓使用管理,抓风险防控,抓协调配合,推进政策实施提质扩面增效。5月24日,召开全市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暖春行动”总结暨全年工作推进会,总结经验,安排全年工作。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工作组每月下发风险提示书,与相关部门联席对工作滞后县市进行督导。截至5月底,新增发放贷款4343户,1.94亿元,贷款金额同比增长130%;贷款余额7.91亿元,比去年末增加8931万元。
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主体责任清单,建立责任落实报告、述责述廉、签字背书等压力传导机制,强化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把任务横向落实到班子成员,纵向落实到基层党组织,使全面从严治党层层有责任、人人有担子。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省委的《实施意见》和市委的《具体措施》,研究下发了局党组《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若干措施》,并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强化落实。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和基层党组织述职评议制度,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纳入局属单位领导班子考核和相关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持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健全完善“8小时内”监督制度,探索建立“8小时外”监督方式方法。强化督促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个别指导、约谈提醒等方式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及时纠正工作偏差,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健全议事规则和程序,健全集体研究决策制度,民主集中制、末位表态决策等制度规定,落实党组会提前下发通知,明确会议要研究的事项,确保班子有时间准备、有时间征求意见、会议上有意见发表,更好的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全面、准确记录“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时间、地点、责任主体等,做到记录准确、责任可查。确立“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领导班子带头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有关规定,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管物的良好风气。
(三)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大项开支程序,对单位重大开支事项执行事前、事后都必须经党组会集体决定后由专人负责,按程序办理。切实把好“三道”关口。抓好大额资金支付、预算编制、固定资产采购和处置的集体决策相关规定,重申大额资金支付纪律,严把汇报关、批复关、支付关三道关口。对大额资金使用,需优先请示分管领导,未经同意,一律不得使用。分管人员要对票据签字严格把关,对未经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的大额资金(1万元以上),一律不得签字批复。财务人员在付款时,对于大额资金支付,需核对是否经过集体决策讨论,未经讨论决定的,一律不得付款。
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等部署要求,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严禁多头、层层要求下级报材料、报表,杜绝“以资料弥补代替工作开展、以工作痕迹代替工作成效”现象。今年以来,凡是向县市系统要开的会,全部集中在“月视频调度会”上一并进行,极大地减少了会议频次。持续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和“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大力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工作作风,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着力锻造“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落实文件精简要求,坚持对应发文原则,力求文件务实管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按照省上工作要求,在原有文件的基础上配套制定了《进一步明确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和重点帮扶村帮扶措施及工作事项的通知》和《咸阳市2023年乡村建设任务清单》2个指导性文件。精减会议数量,注重通过系统平台提取数据信息、发现存在问题,让“数据多跑路”,每月通过视频会议形式调度重点工作进展,并覆盖延伸至镇一级,不要求各县市重复开会,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二)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及时研究制定局党组《大兴调查研究实施方案》,根据工作实际确定了16项调研内容并清单化分配到班子成员,要求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走进群众,了解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提升群众对乡村振兴工作的满意度。每年调查研究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0天,不少于2次,撰写有质量的专题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加大对县市区调研督导力度,对群众的信访问题、反应突出的问题,及时组织专人现场调查回访,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消除舆论风险。
(三)进一步整治文风,加强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党员认清照搬照抄严重危害性,树立文风就是作风的意识,坚决杜绝生搬硬套和照搬照抄现象的发生。
关于“担当尽责、为民服务还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牵头组织开展全市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工作专项,聚焦乡村振兴领域四个方面的整治内容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持续开展“三看三查三巩固”活动,逐村逐户开展,针对不同脱贫户实际情况以及个体化差异,特别要重点关注留守儿童户、孤寡老人户、低保户、残疾人户等特殊群体生活需求,尽力做到群众缺什么补什么。开展防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制定市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和监测帮扶机制《工作指南》,及时组织召开全市防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部署动员会,组织全市3100余名驻村帮扶干部、3.4万名网格员定期开展集中排查走访活动,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统筹做好各类问题整改,全面提升监测帮扶工作质效,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积极开展产业帮扶。加强与市农业农村局联系,按照群众意愿、群众需求,积极对包联帮扶的旬邑县刘家村开展相应的产业技术指导工作。充分利用电话核查、12317信访平台、局门户网站政民互动信箱、“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平台、微信公众号互动交流平台等多渠道获取群众需求信息,采取明查暗访与调研督导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摸排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需求和实际困难,及时帮扶脱贫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拓宽为民服务渠道。
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完善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会会费独立核算、工作人员差旅报销,会计、出纳岗位职责,公务接待,公物采购等财务管理制度,并定期邀请财政、审计、纪检有关人员对局财务进行审核检查,查漏补缺,确保无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人员学习培训,严格执行预算和财务制度,增强法纪意识和业务能力,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违纪问题发生。加强预算执行力度,加强与市财政局协调沟通,确保年度财政预算的合理性和合规性。严格执行预算,遵守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支出,坚决杜绝超预算支出。
(二)严格规范聘用人员程序,及时与陕西中和人力资源有限集团有限公司签定劳务派遣协议,按照规定通过该公司聘用3名司机,确保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三)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健全完善现金管理制度,定期实施内部稽核。及时联系中国银行咸阳分行给全局公务人员办理了公务卡,公务性开支全部通过公务卡进行转帐支付,进一步规范了开支程序,极大减少了现金支出。严格控制使用现金,对大额现金支取要经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对不属于现金结算范围的款项支付,一律通过银行进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确保各项支付合理合规。加强财务日常监管。严肃财经纪律,实行财务人员每月盘库,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不定期抽查(每季度一次)的监管措施。
关于“党建工作开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在党的建设新布局中找准工作定位,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任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确保规定动作不打折扣、政治要求更加严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督促指导各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季度安排1节高质量党课,10月底对各支部“五必做”手册进行审核,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坚持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相统一,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民主集中制等优良传统,督促各支部认真查摆个人在政治,纪律、作风、品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防止流于表面,拘于形式,防止党内政治生活的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科学合理制定党建考核办法,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支部进行约谈提醒,不断推进支部组织生活规范化正规化。加强党性锻炼。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
(二)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党建和业务工作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方法路径,全力打造“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基层战斗堡垒。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和点评组织生活会的相关规定,提高“三会一课”质量,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制度,坚持和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使党内政治生活庄重、严肃、规范,坚决防止和克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平淡化庸俗化随意化的倾向。坚持把开展谈心谈话贯穿于日常的党员监督管理教育中,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真实了解被谈话人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解开思想疙瘩、化解现实矛盾、解决具体问题。规范谈心谈话记录格式,记录人要完整准确的记录谈心谈话内容,局机关党委将对支部会议记录、资料归档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开展“贯彻二十大 奋进新时代”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赴革命圣地延安进行党性体检、重温入党誓词,重温党的光辉历史,感怀党的伟大恩情,接受红色传统教育和廉政思想教育,激发党员干部爱党爱国热情。
(三)按照基层党组织选举办法组织选举,及时给两个党支部各增选2名支委,健全了支部班子,增强党支部工作力量。
八、关于“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科级领导干部的配备力度。严格按照干部任用和职级晋升程序,共选拔任用科长和副科长共4名,职级晋升6名同志,目前,科级领导有10名。
(二)加强干部力量的充实。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报送2023年公务员招录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及时上报了招录计划,计划招录2名年轻公务员,目前,招录工作正在进行。
九、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组织召开从严治党、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研究下发了局党组《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工作实施意见》《局党组及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主体责任清单,建立责任落实报告、述责述廉、签字背书等机制,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分管科室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捆绑贯通责任,厘清压实责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实无遗漏、无盲区。持之以恒跟踪问效,定期通过听取汇报、调研督导、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工作推进情况,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提高工作成效为落脚点,对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不严的,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聚焦常态长效,深化责任落实,按照“以考核找差距、以考核补短板、以考核促整改、以考核促落实”的原则,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日常监督检查机制,持续加大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问责力度,倒逼责任落实落细。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着力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和水平,全力支持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习惯在监督约束下工作和生活,自觉将所有的工作、程序、环节置于各方面监督之下,营造监督执纪的良好氛围。
(二)扎实开展主题纪律教育和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以“学党章、悟思想、强党性、善作为”为主题,以党性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洁文化教育为主要内容,开展作一次形势报告、讲一堂纪律教育课、看一部警示教育片、办一场学纪守法交流活动、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六个一”活动,做实做细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党纪党规理论测试,邀请相关专家授课,常态化开展纪法宣传教育,举办《政务处分与处分》专题讲座、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及时开展纪律警示教育大会和节前廉政集体谈话,使党员干部始终挺纪在前、依规在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因事而治、对症下药,做到抓早抓小,立改快改,常态常用,把问题解决在始发阶段、萌芽状态,最大限度保证干部不出问题。专题召开纪律警示教育会,对局内违纪行为进行现身说法,持续推进纪律教育向常态化制度化转变,抓在平常,融入日常,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同类事”教育“同类人”,达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引导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举办“弘扬传统文化 涵养清廉家风”道德大讲堂。邀请太乙书院国学讲师董小龙老师给全局党员干部进行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授课,不断深化家庭文明建设,使家庭成为拒腐防变的坚强阵地。
(三)加强与市乡村振兴局党组之间的交流协作,健全完善联合监督和交叉检查机制,通过协作配合,对市乡村振兴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提升派驻监督效率和质量,切实做到监督有效覆盖。主动围绕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开展监督,配合市乡村振兴局开展衔接资金项目管理使用的督导检查,通过从严从细查阅会议记录、走访调研座谈等,从细从实发掘线索,打破问题线索单一的固有局面,让主动出击监督检查成为提供线索的有效渠道。
十、关于“上轮巡察整改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科级领导干部的配备力度。年初,局党组根据干部队伍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干部任用和职级晋升程序,共选拔任用科长和副科长共4名,职级晋升6名同志。年初,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报送2023年公务员招录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及时上报了招录计划,计划招录2名年轻公务员,目前,新招录的2名同志已经确定,并进行了考察。
(二)局党组坚持以“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为统揽,研究谋划“1468”发展思路,统筹建立“月调度、季观摩、半年点评、随机督导”四项推进机制,创新用活“县级工作动态、帮扶案例评选、示范典型引领、清单化管理、考核结果运用、电话随机核查”六个载体,切实抓好“脱贫成果巩固、脱贫群众增收、衔接资金使用管理、问题整改、重点帮扶、社会帮扶、乡村建设、总结宣传”八项任务落实。
下一步,局党组始终秉承“整改工作永远在路上”的理念,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原则,严格落实全面治党主体责任,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上台阶。一是坚持常态整改。坚持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确保每项任务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和长期坚持的任务,我们将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二是抓好成果运用。把整改工作和制度梳理结合起来,充分运用整改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将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着力构建整改成果运用的制度体系,使各项整改工作成果巩固提升。切实做到解决突出问题、健全制度规范、堵塞滋生不正之风漏洞,实现整政工作常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三是提升巡察成效。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同开展“三个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始终坚持年度“1468”的工作思路,围绕一条主线、落实“四项机制”、用好“六个抓手”,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切实增强政洽自觉性和责任感,以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33556967
中共咸阳市乡村振兴局党组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