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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城区委巡察办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来源:渭城区委巡察办 作者:闫少赟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05-26 10:48:35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推动问题解决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为综合运用巡察成果,强化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渭城区委巡察办探索推行“巡察整改‘三三’测评法”,倒逼主体责任落实,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三三”测评法通过被巡察党组织自评、现场测评、检查组考评三种方式,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率、移交事项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三项指标”进行测评,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巡察整改是否落地见效的重要标准,健全整改情况的评价机制,推动被巡察党组织进一步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本次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先后召开3次巡察集中反馈会,有效传导巡察整改压力,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的整改责任,切实增强被巡察党组织不折不扣落实巡察整改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扩大巡察利剑震慑效果。

坚持快办快复,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进驻期间发现能立马解决的问题,及时督促被巡察单位马上“改”立刻“行”,全面提升巡察监督质效,充分发挥巡察“探照灯”“显微镜”的作用,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对群众反映突出、了解属实的问题线索,坚持边巡边移边改,做到巡察监督与审查调查同步,有效联动、同向发力。坚持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实现与查办案件的无缝对接,并认真梳理巡察发现的典型问题线索,做到发现一批、移交一批、查处一批、问责一批、通报一批、警示一批,把巡察成果体现在具体问题的解决上、体现在具体案件的查办上,及时转化为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震慑力。

强化整改监督,完善整改促进机制。持续压实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整改日常监督“分内之责”,发挥巡察机构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报告职能,严把质量关,让整改实打实、成色足。坚持查处重点线索和促改面上问题“两手抓”,建立巡察反馈问题和线索优先办理机制。同时,建立重点问题督办清单,向区委、有关主管部门“双移交”。每轮巡察集中整改结束后,区纪委监委成立监督检查组,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由督查组组织测评,针对测评结果较差,整改不够到位的,下发《巡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推动整改工作见底归零,推动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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