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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委四项举措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旬邑县纪委监委 作者:赵美娟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04-13 10:22:09

十八届县委第二轮巡察以来,旬邑县委巡察机构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系统谋划,“四举措”找准发力点,稳步推进巡察监督全覆盖、高质量推进。

坚守政治定位,深化政治巡察。积极汲取百年党史伟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聚焦“国之大者”跟进监督,保障党中央、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加强对“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在“三个聚焦”方面的认识、立场等的巡察监督。

突出巡察重点,增强巡察质效。围绕“三个聚焦”开展政治巡察,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精准发现问题,客观分析问题,如实报告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创新开展“巡察+”专项监督工作模式,由组织、宣传、审计和财政人员分别组建专项检查组编入巡察组,同步开展监督检查,逐步实现部门深度融合、优势互补的联动机制,达到同向发力、效能叠加的良好效果。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政治温差、落差、偏差,强化政治监督,深化政治巡察,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推动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政治责任。

深化成果运用,强化巡察整改。全面压实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巡察反馈意见“三抄送”制度,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逐项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要求、建立整改台账,对账销号。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各巡察组坚持先召开组务会进行专题会商,确定立行立改事项,形成巡察组初定、巡察办审核、领导小组审定、巡察组移交的工作“闭环”。把立行立改落实情况作为检验被巡察党组织执行力的“试金石”,倒逼被巡察党组织履职尽责、真改实改。

加强规范建设,提升巡察能力。加强对巡察干部经常性管理和巡察全过程监督,对关键岗位的重点监督,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坚持抓早抓小,从制度和机制上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确保了巡察机构风清气正。积极采取专题培训、业务轮训、以干代训等方式,加强巡察干部政治理论和巡察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升巡察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为巡察干部充好电、加好油。不断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严守职责边界,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持续提升巡察干部政治能力和监督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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