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巡察监督质效,兴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对巡察组的联系指导和管理监督。二十届市委首轮巡察以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全程跟进,对各巡察组巡察情况分析研判、点评指导、把脉问诊,确保巡察工作目标明、方向准,推动巡察监督更加聚焦、更加有效。
联系包抓“一对一”指导。二十届兴平市委首轮巡察开始后,及时建立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联系包抓巡察组工作机制,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联系包抓巡察组责任分工,参加巡察组进驻、反馈等有关会议,经常下沉到巡察一线做好上情下达工作,参加巡察组对巡察过程中复杂疑难问题处置的研讨研究等,充分发挥指导督导、跟踪协调、审核把关作用,与巡察组共同推进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开展巡中调研现场指导。巡察进驻期间,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彬会等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各巡察组开展巡中调研指导。领导小组成员通过与巡察组面对面的交流,详细听取各组的工作汇报,了解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现场研究,提出针对性强、操作性高的意见建议,帮助巡察组打通巡察监督“堵点”“难点”,为更好发挥巡察“显微镜”“探照灯”作用夯实坚固基础。
召开汇报会议合力指导。召开巡察中期汇报会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逐组会商巡察情况报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按所在单位职责分工,帮助巡察组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并向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和解决措施。由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指导政治站位不高、政策把握不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方面问题;纪委监委负责人把脉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组织部负责人把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及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巡察办负责人把关报告格式等,集思广益,形成指导合力,确保巡察报告政治站位高、问题定性精准、原因分析透彻、层次表述清楚、使用语言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