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淳化县委巡察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政治巡察定位,统筹谋划,务实推进,发挥了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用。
夯实主体责任,深化政治巡察。县委始终把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推动巡察工作走深走实。2019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县委书记专题会先后研究巡察工作、听取巡察情况汇报14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注重发挥领导协调、指导督办职能,通过议方案、听汇报、建制度,统筹推进巡察任务落实。县委巡察办每轮认真研究制定《巡察工作方案》,对巡察时间、内容、对象、方法、步骤、巡察组人员组成和后勤保障等方面做出具体安排,并协调县纪委监委、组织、公安、审计、信访等部门收集被巡察对象问题线索,做到“带题巡察”。
强化督导检查,推动整改落实。始终把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放在突出位置。2019年以来累计开展问题整改专项督导检查5次,先后对第七轮至九轮常规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反馈整改问题951个,已整改到位933个,整改完成率为98.1%。共推动立行立改事项24个,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建立完善各项制度98个,形成巡察发现问题、处置问题、解决问题、堵塞漏洞的完整链条。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干部能力。严格按照建设新时代高素质巡察干部队伍的要求,不断加强巡察干部能力建设。先后编印了《巡视巡察工作资料汇编》《巡察工作手册》《巡察工作应知应会知识清单》等资料,使巡察干部学习有方向,工作有遵循。开办县委巡察机构业务知识“微讲堂”10期,为巡察干部分享交流工作经验和学习成果提供平台。制定《县委巡察办工作人员联系巡察组制度》,密切了巡察办和巡察组的联系。先后抽调15人次通过“以干代训”方式参加省市巡视巡察工作。制定《县委巡察工作人员纪律规范》,用“十严禁、十不准”规范巡察干部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