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平市召开二十届市委第一轮巡察中期汇报会。出席会议的有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纪鹏玉同志、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彬会同志主持会议。市委第一轮巡察四个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和全体工作人员,市委巡察办全体工作人员参会。
会中,市委巡察领导工作小组集体听取市委各巡察组中期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掌握了解工作进度,深入发现的问题和线索,以及巡察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情况,对巡察进驻后半段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确保圆满完成市委本轮巡察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全体巡察干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落实巡察工作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和联系群众纽带功能,按照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和第一轮巡察工作方案要求做好下一阶段工作,确保二十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会议强调,一要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加强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深入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二要突出查找问题。各巡察组要继续保持和发扬斗争精神,坚持问题导向,要聚焦巡察重点,靶向精准发力,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制约被巡察单位改革发展的主要问题、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做到精准发现问题、客观分析问题、如实反映问题,为被巡察单位精准“画像”。三要形成高质量巡察报告。巡察报告是严肃的政治报告,是巡察成果的重要体现。四要保持优良作风。巡察组代表的是市委,要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保持优良的工作作风、严明的工作纪律、严谨的工作态度,勇于动真碰硬,扎实完成本轮巡察下一阶段任务。
会议还学习了中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建立市委巡察机构与政法机关工作协调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关于建立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试行)》《关于建立市委巡察机构与市信访局工作沟通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关于对市委巡察组作风纪律情况开展后评估的实施办法(试行)》《市委巡察工作专家库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五项巡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