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旬邑县委巡察办通过加强巡察机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巡察干部监督管理,不断夯实巡察工作基础,提升巡察规范化水平。
加强巡察机构党的建设。成立县委巡察办党支部,健全完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务公开制度》等制度,坚持党建引领巡察,努力开创巡察监督新局面;坚持把支部建在组上,注重发挥各巡察组临时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党建与巡察业务深度融合,以党建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加强巡察机构队伍建设。加强巡察机构人员配备,充实巡察工作力量,实行巡察人才库动态化管理。及时调整更新县委巡察工作人才库,为十八届县委巡察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据统计,县委巡察组组长库调整为28人、巡察工作人员库调整为96人。同时,制定出台《旬邑县委巡察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切实把巡察岗位作为教育、培养、锻炼干部的有效平台。注重提升巡察干部能力水平。将巡察干部培训学习纳入年初巡察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以干代训、以老带新等方式开展培训,为巡察干部充电提能,着力补齐巡察监督能力短板。
加强巡察制度机制建设。坚持以制度化促进巡察工作规范化。修订完善《县委巡察工作手册》《县委巡察工作制度汇编》,规范巡察工作流程,严格制度管理。建立县委巡察办与县纪委监委、审计局、财政局等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积极推进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等融合贯通。
加强巡察信息化建设。坚持以信息化助推巡察工作规范化。按照省市巡察工作网络平台使用办法,逐步建立和完善巡察工作信息数据库,全面应用巡察单机系统,推动实现巡察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有效减少巡察干部信息数据整理工作,把更多的时间与精力投入到巡察发现问题上。
加强巡察干部监督管理。完善巡察干部管理办法、平时考核办法,巡察期间实行集中办公、集中管理,严格执行考勤及请销假制度,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巡察干部保密工作学习和廉洁教育,县委巡察办继续坚持巡察后评估制度,不断加强对巡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巡察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努力打造一支“巡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