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巡视巡察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努力培养和储备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运转高效的巡察人才队伍。近日,旬邑县下发《关于调整更新县委巡察人才库的通知》,严把“四关”推进巡察人才库调整更新。
精选人员,严把“入口关”。从政治素养、干群口碑、德才兼备、责任担当、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严把“入口关”,真正把敢于和善于发现问题的党员干部纳入巡察人才库。主动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沟通协调,划定人员的来源和选配范围,通过定向选择的方式,将乡镇人大主席、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县委管理的正科级干部、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负责同志、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组组长纳入巡察组长人才库。将新提拔的领导干部、纪检监察干部、后备干部、党务干部、财政、审计、农业农村等业务尖兵纳入巡察干部人才库。
适时调整,严把“管理关”。为规范县委巡察人才库管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旬邑县委巡察工作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由县委巡察办负责巡察人才库的建设、日常管理及考核等工作。巡察人才库人员实行动态管理,采取定期和日常调整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充实人才库中坚力量,对不能胜任或不再适合从事巡察工作的人员及时进行调整出库。目前,全县动态储备巡察组长人才库43人,巡察干部人才库83人。
人岗相适,严把“特长关”。每轮巡察开始时,根据巡察工作涉及的不同领域、被巡察部门的不同特点,经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有针对性地从人才库中抽调人员参与巡察,切实做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充分发挥干部自身特长。被抽调人员在巡察期间,不再参与原单位工作,巡察工作任务完成后,由巡察办根据其抽调期间工作表现做出书面鉴定,并反馈县委组织部和派出单位,作为巡察人才库人员考核、奖惩、任用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强化考核,严把“落实关”。经县委研究决定,对于积极配合巡察人才库调整更新,及时推荐干部进入巡察人才库的镇办、部门,在年终目标责任考核时予以加分;抽调的干部参与巡察工作时,服从管理,工作积极认真,能出色完成巡察任务的,给推荐镇办、部门在目标责任考核时予以加分。通过强化考核,着力推进巡察人才库调整更新工作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