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县委巡察工作力量,努力培养一批政治合格,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巡察人才队伍。近日,旬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更新县委巡察人才库的通知》,进一步补齐配强巡察工作力量。
更新入库标准,确保结构合理。《通知》将组长库推荐范围划定为县级部门负责人,镇办人大主席,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负责同志、各派驻组组长等。将纪检监察干部,党务干部,新提拔干部、优秀年轻干部,财政、审计、农经等部门的专业干部推荐纳入巡察工作人员库。要求推荐干部理想信念坚定,组织纪律性强,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且能依法办事、敢于担当,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严格审核把关,保证队伍质量。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联合成立工作专班,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把关,将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工作表现好作为重点考察内容,对各单位推荐的巡察人才严格筛选,再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入库,根据人员的职级、学历、专业、年龄结构及工作经历进行分类管理,方便每轮巡察前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条件合理安排到各巡察组,确保巡察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强化培训管理,选好用好人才。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旬邑县委巡察工作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县委巡察办负责巡察人才库的建设、日常管理及考核等工作。制定人才库培训计划,要求每年开展专职培训不少于3次,做到专职培训与巡前培训相结合,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巡察人才库人员实行动态管理,采取定期和日常调整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充实人才库中坚力量,对不能胜任或不再适合从事巡察工作的人员及时进行调整出库,推动十八届县委巡察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