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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高扬巡察利剑常显震慑威力
来源: 作者:薛文 何飞娟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12-30 15:48:42

“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巡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自觉将着力点、聚焦点放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和具体工作中。”“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巡察监督的重点就是什么。巡察要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并查找问题背后的责任盲点、作风顽疾、腐败焦点,不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提升基层治理效能,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兴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表示。

自2017年以来,兴平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咸关于加强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树牢巡察政治导向,以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巡察铁军为基础,强化巡察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巡察全覆盖,穿插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巡察“回头看”等,采用“巡纪联动”“巡察+”等形式,实行重点问题线索集体会商和巡察问题线索集中交办等制度,紧盯民生领域、重点工作,瞄准焦点、找准痛点。十九届市委任期内相继开展6轮常规巡察和扫黑除恶、教育医疗卫生、脱贫攻坚、营商环境等11个领域专项巡察,覆盖全市所有镇(街道)、部门党组织,切实发现并解决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充分彰显。

提升政治站位 切实履行巡察主体责任

兴平市委把加强巡察工作、强化巡察监督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和有力手段。省委《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出台后,兴平市委迅速研究部署组建市委巡察工作机构,将巡察办列入市委工作部门,成立四个专职巡察组,做到机构、职能、人员三到位。市委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巡视工作条例,将巡察工作纳入全市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研究制定了《中共兴平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对本届任期内巡察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划和详细安排,将巡察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市委常委会专门对巡察工作年度计划进行研究审核,市委先后15次在常委会议和书记专题会议上听取和研究部署巡察工作。

市委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点人、重点事进行点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在每轮巡察中期和书记办公会前,专题听取市委各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逐项提出修改意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亲临一线,手把手和巡察组分析被巡察单位具体问题,对巡察组存在的政治定位不精准等问题及时给予纠正,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梳理线索的来龙去脉,着力帮助巡察组在提升巡察质量上下功夫。

“全覆盖”“无死角” 不断将巡察向纵深推进

兴平市委在推进巡察过程中,不断探索创新,常规巡察方式不断丰富、专项巡察方向不断聚焦、巡察内容持续不断深化。五年来,巡察利剑作用不断得到彰显。

稳步推进,不断提升常规巡察质效。2017年是巡察工作“启动年”。兴平市深入推进巡察体制改革,成立市委巡察办,首轮巡察市委组建了3个巡察组对3个党组织进行了常规巡察。2018年是巡察工作“强基年”。第二轮、第三轮分别组建3个巡察组采取“一托N”的方式,对14个党组织完成了巡察,并从第三轮巡察开始实行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2019年是巡察工作“逆袭年”。上半年第四轮组建4个巡察组,完成了巡镇带村试点巡察工作,积极探索巡察向村(社区)延伸。下半年第五轮巡察按照“专兼结合、精干高效”的原则,在成立4个专职巡察组的基础上增设4个临时巡察组,对前期巡察“欠账”进行了有计划的弥补,巡察报告和反馈直接面向村一级党组织,全面打通巡察“最后一公里”,实现全市村级巡察全覆盖。2020年是巡察工作“腾飞年”。上半年第六轮巡察提前高质量完成了兴平市委十九届任期的全覆盖任务,下半年组织开展了巡察“回头看”,本年度巡察工作在咸阳市绩效考评中位列第一。

精准出击,紧盯重要领域和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专项巡察。2018年7月份在全市范围开展了“五项重点工作”专项巡察,重点对扶贫领域、扫黑除恶、生态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进行巡察;2019年6月组织开展第二轮扫黑除恶专项巡察;2020年5月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同年9月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巡察;2021年围绕停车收费、营商环境、低保救助等9个民生领域开展作风建设暨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巡察。

强化成果运用 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为深化巡察成果运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兴平市始终把问题整改作为巡察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强化督办、压实责任,不断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及时部署中省咸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制定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明确整改的“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书”,把整改任务分解到具体领导、具体部门、具体责任人,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确保整改事项一个不落、见底清零。对巡视反馈的问题既聚焦发现的具体问题,又主动深挖存在的共同问题、相近问题、关联问题,分析研判问题存在的根源,注重源头预防、源头治理,切实解决好“病根”。

通过成立巡察整改督察和专项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建立整改监督方案和监督清单,明确监督“时间表”和“任务书”,通过听、查、谈、访的方式,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党组织认真研究制定问题、任务和责任“三个清单”,落实好对账销号制度;定期召开巡视巡察整改调度会,梳理整改进展,动态分析整改成效,对已经整改的强调成果转化、对正在整改的进行督办、对长期整改的重点提示催办、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讲明纪律要求,严把巡视巡察整改质效关,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把巡察整改情况作为相关单位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一把手”落实巡察整改的督办。围绕“回头看”发现的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及时向市纪委监委反馈,由市纪委监委向该单位发送“两书”,倒逼有关单位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各镇(街道)、各部门注重抓好巡察整改,着力推动解决问题,用实际行动擦亮了巡察“利剑”。2020年6月,该市第四巡察组进驻庄头镇开展巡察“回头看”,当地群众来反映问题:“344国道早就修好了,但是和进村路连接处却有一条2米多深的坑,出行只能走旁边的小路。一遇到下雨下雪,小路上都是泥,村里好多人都摔倒过。”面对这个涉及群众出行的问题,巡察组督促镇党委立行立改。接到督办涵后,被巡察镇党委立即积极研究解决方案、安排专人协调督办……一系列规定动作下来,影响群众出行难的问题,终于当年8月顺利解决。

十九届市委巡察发现的1838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746个,整改到位率95%,剩余92个问题在持续整改中;移交问题线索196条,党纪政务处分53人,移送司法1人。

规范化标准化 推动巡察持续健康发展

在巡察工作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兴平市一直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为深化政治巡察固本强基。

加强硬件建设,配齐办公设备,高标准落实保障,确保巡察工作能够有序有效开展。在办公条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市委市政府将原防疫站整座楼的16间办公室作为巡察办巡察组办公场所,在经费和办公条件上做到全力保障,确保能够适应巡察工作需要。将巡察工作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市委巡察机构干部待遇参照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干部执行。为巡察组配齐了电脑、打印机、保密柜等办公用品,各类条件一应俱全,满足日常办公需要。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为规范和改进巡察工作,兴平市从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四个层面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推动巡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先后制定印发了《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委巡察工作规定》《中共兴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共兴平市委巡察组工作规则》《巡察报告问题底稿管理办法(试行)》等13项规章制度,规范了巡察准备、巡察进驻、巡察报告、情况反馈、整改落实等工作环节,细化工作流程,有力的保障了巡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坚持巡察干部培训全覆盖,把巡察干部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年度培训计划,分批分期对专职巡察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同时,采取组长参加省委巡视、副组长参加咸阳市委巡察以干代训的形式,提高大家的实战能力,先后有5人次参加省委巡视,9人次参加咸阳市委巡察工作。在每轮巡察前加强对抽调巡察人员的业务培训,巡察进驻期间坚持每周例行学习制度。建立“专家库”,探索建立跨部门、跨系统的巡察人才整合利用机制,选拔涉及法律、财务、工程建设、审计、干部人事等13名业务骨干和专业精英组成“兴平市委巡察工作智库”,帮助巡察干部队伍解决专业不强、发现问题能力欠缺的问题。积极采用参观学习、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确保打造出一支专兼结合的巡察干部队伍。

五年来,兴平市委巡察机构围绕中省市巡视巡察工作精神,与时俱进推动巡察向纵深发展,一以贯之提升巡察质效,为建设风清气正的新兴平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下一步,兴平市委将对照党中央、省委和咸阳市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坚守政治定位,创新方式方法,高扬巡察利剑,为实现兴平市“一心四区六集群”“建设四城”目标,奋力开创兴平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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