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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委巡察办“实”“细”“严”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12-23 10:00:28

兴平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生命线,把问题整改作为根本落脚点,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切实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做实常规巡察。兴平市立足政治巡察本质,牢牢把握“三个聚焦”监督重点,紧扣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政治责任、职责使命,突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自觉跟进、服务、保障“国之大者”。市委常委会会议学习传达中、省市巡视巡察工作精神、研究部署全市巡察工作6次,制定五年巡察规划、审议年度工作要点、研究部署阶段性巡察任务。目前,十九届市委共开展常规巡察6轮,对70个市属部门和镇(街道)党组织进行了巡察,延伸巡察村(社区)185个,于2020年7月率先在咸阳市实现了巡察全覆盖。

做细专项巡察。成立专项巡察组,针对打好三大攻坚战、筑牢疫情防控线、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巡察,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巡察2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2轮,生态环保、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巡察1轮,工程领域专项巡察1轮,作风建设专项巡察1轮。围绕停车收费、营商环境、低保救助等9个民生领域,集中开展巡纪联动,移交整改各类民生领域问题32个,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0条,立案9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4人。针对粮食购销领域积极探索“巡审联动”工作机制,实现优势互补、信息共享,精准发现病灶、查找隐患。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通过现场督查、座谈交流、专题调研、问卷调查、电话回访等方式,实地走访企业80余家,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30个主要责任部门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谈话112人次,收集意见建议9条,发现问题36个,及时找准企业发展的 “病灶”。

从严推动整改。抓好督查督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将巡察发现突出问题整改列入“巡察监督重点问题清单”,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条逐项全面落实整改任务,修订完善单位制度。整合监督力量,深化“室组”联动,多途径开展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重点了解问题整改是否见底清零、是否有针对性建章立制、整改成效是否巩固、有无出现老问题重发或新问题萌发,督促有关单位有效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未发现的问题“再发现”,对整改不力的推动“再整改”。积极探索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机制,梳理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着力发挥巡察监督发现问题、防范风险、推动改革、促进治理的功能,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截至目前,督促整改解决问题1746个。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探索巡察工作方式方法,高位推动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以实际行动推进巡察监督融入治理体系。”兴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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