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组长,建议你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呈现,以便被巡察单位进行整改落实。”“康组长,建议你组对这个线索,找相关人员再了解再核实。”……
近日,兴平市委巡察机构对开展的作风建设暨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巡察开展情况,从是否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问题线索表述是否规范、意见建议是否恰当等方面进行会商。
巡察前期,巡察办根据需要向组织部门提出抽调干部要求,尽量做到老中青、专精尖合理搭配,按照需要向纪委监委、组织、信访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收集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有关问题反映,通过召开“组办会商”会向巡察组通报,让巡察组提前了解和掌握被巡察单位情况,科学研判,精准巡察。同时每一轮都提前收集整理相关领导指示、文件依据、政策资料等内容,汇编成资料汇编,确保巡察组“有备而巡”。
巡察中期,由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巡察办组成督导指导组,亲临一线开展中期调研,了解巡察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难题,手把手和巡察组分析被巡察单位具体问题,梳理线索的来龙去脉,着力帮助巡察组提升巡察质量。同时做好立行立改问题交办、函请有关部门协助支持等沟通协调、联络服务,保障巡察工作有序推进。
巡察后期,实行报告组办联审,巡察报告在组务会自审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巡察组意见,由巡察办进行协审,对照巡察发现问题线索逐条分析研判,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严把政治关、结构关、观点关、事例关、文字关,提升报告规范和质量,组办会商后,各巡察组对报告再次修改完善,提交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阅。
“8个巡察组面对不同工作领域,精准发现问题,直击要害,提交的巡察报告结构合理,提出意见建议针对性操作性强,较以往有了大幅提升。”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在听取作风建设专项巡察报告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