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兴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从学习培训、力量整合、上下联动和纪律建设四方面着力,持续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业务过硬的巡察铁军,为高质量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提供强有力支撑。
加强学习培训。坚持巡察干部培训全覆盖,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巡察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分期分批组织专职巡察干部参加中省市举办的培训班。在开展每轮巡察动员前对巡察干部进行全面的业务培训,邀请咸阳市委巡察组组长讲课传授经验;安排巡察办主任、组织部、纪委监委室主任、巡察组组长进行授课,从专业的角度提升大家的业务知识;组织巡察干部结合每轮巡察新要求,以及针对自身不熟练的知识和薄弱环节进行自主学习,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整合巡察力量。为破解巡察工作专业人员不足这一难题,兴平市探索建立跨部门、跨系统的巡察人才整合利用机制,选拔13名业务骨干和专业精英组成“兴平市委巡察工作智库”,“专业人才”资源由各巡察组共享,满足巡察组专业咨询需要。咨询内容涵盖法律、财务、工程建设、审计、干部人事等重要领域。“智库”的建立,补齐了巡察干部专业知识不足的短板,为事先找准靶向、做到有的放矢提供了重要的智力支撑。
推进上下联动。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重要指示要求,兴平市在监督力量上推进联动,选派巡察干部到省委巡视组和咸阳市委巡察组“以干代训”参加实践锻炼,由省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对该市巡察干部进行业务指导和经验传送,用省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的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升其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先后有5人次参加省委巡视,9人次参加咸阳市委巡察工作。
严明工作纪律。从严从实加强巡察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先后出台了《中共兴平市委巡察组工作规则》《巡察组组长负责制实施办法(试行)》《巡察组副组长岗位职责规定(试行)》《巡察组联络员岗位职责规定(试行)》《巡察工作人员纪律规范》《巡察报告问题底稿管理办法》《巡察组工作人员保密工作纪律》等巡察干部管理办法,督促巡察干部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履职、按规矩巡察,严格执行“十个严禁”规定和巡察干部“十不准”要求,确保巡察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