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旬邑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专项巡察六个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旬邑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艳出席巡察反馈会。
会议要求,一要抓好巡察反馈,一对一、点对点的通报,提出整改时限和要求,夯实党委(党组)整改主体责任和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二要严明纪律规矩,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对再次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干部,要严肃处理,形成震慑;三要加强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规守纪;四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整改结束后由县纪委监委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县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要将这次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各单位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存在的问题,以巡察通报的形式下发全县各级党组织,督促抓好整改落实。要把巡察整改与党的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当前开展的办公用房和公车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结合起来,持续深入开展扎实整治,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反馈问题得到全面整改落实。对于单位长期存在、反复发生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从制度机制入手,研究制定打基础、管长远、固根本的整改措施,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扎牢制度笼子,从源头上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