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长武县坚持把整改作为巡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未整改的绝不放过;降低标准的绝不放过;未按规定时限整改的绝不放过;整改措施未做到举一反三、效果不明显的绝不放过”的“四个绝不放过”要求,对巡察发现和反馈的问题逐项逐条进行整改,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夯实整改主体责任。严抓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求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挂帅、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对整改报告签字审核把关,进一步强化整改责任。
夯实巡察审核“关口”。由县纪委监委相关科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报送的整改方案及整改报告“四方把关”,逐项审核整改方案及措施,对整改不扎实、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及时下发督办函,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发现一个、反馈一个、整改一个”,严格杜绝敷衍塞责、应付整改问题的发生。2020年以来,对15个被巡察单位共下发督办函18件。
夯实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将巡察整改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建立整改监督一览表,明确整改进展时限,对巡察整改中的“硬骨头”紧盯不放,根据问题条目逐一“对账”,及时开展巡察整改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