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驻兴平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以巡察整改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多措并举督促驻在部门及被监督单位做细做实巡察整改工作,全力推动各单位党委(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抓整改。通过参加驻在部门会议及被监督单位党委(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问题整改落实提出建议,督促驻在部门及被监督单位党委(组)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规定“对号入座”,主动认领问题,以上率下,一条一条定措施,一件一件抓落实,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探头”监督作用,做到扎实整改、精准整改、有效整改。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抓整改。加强与巡察办的信息共享,对巡察中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及时跟进,督促驻在部门及被监督单位专题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建立动态台账,追踪整改进展情况。此外,该组针对规范工作流程、强化责任落实等提出建议,督促各单位制定完善整改措施,切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同时,该组对移交的问题线索认真分析研判,梳理共性问题,针对性完善监督检查计划,围绕共性问题反映出来的制度漏洞,及时向各单位进行反馈。
三是回访建制抓整改。该组结合各单位巡察反馈整改工作进度,适时进行回访检查,持续传导巡察整改压力。此外,明确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要求,督促各监督单位,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堵塞管理漏洞,形成抓整改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确保实现“规章制度更全面、规定要求更明确、程序流程更规范、服务保障更优化”的目的。
四是督查问责促整改。该组在对巡察整改工作及时跟进了解整改落实情况的基础上,对整改不力、工作敷衍的提出意见,倒逼责任落实;对思想重视不够、行动迟缓等行为,给予提醒和问责。同时,结合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各项规定及时调查处理,针对其中存在的涉嫌违纪和违法问题,始终保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
截至目前,该组初核巡察移交线索4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12人,立案1件,党纪政务处分1人,清退违规发放的补助等费用2631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