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进一步加强巡察工作质量和评估,落实实事求是,依法依规依纪巡察工作原则,长武县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巡察工作实际,制定了《巡察报告问题底稿管理办法》,从规范制度入手,有效提高了发现问题的真实性、准确性,使巡察工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统一格式,统一标准。《巡察报告问题底稿管理办法》明确要求问题底稿制作必须遵守党规党纪,坚持事实清楚、内容真实、材料完整、结论严谨的原则。巡察报告问题底稿统一格式,主要内容包括问题概述、了解内容、支撑材料、责任人签名等四个部分。问题底稿详实记录核实问题的主要步骤和方式方法,客观描述了解到的基本事实,及时填写表格并附以有关信访资料、谈话询问记录重要文件和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调查问卷统计等支撑材料。
严格审核,层层把关。巡察组坚持“一问题一底稿,一问题一研判”的原则,由负责了解问题的县委巡察组工作人员按照统一格式和标准,对发现问题逐一制作巡察报告问题底稿,经副组长从问题概述的准确性、发现过程连续性、支撑材料完备性等方面进行复核并提出修改、补充意见,报组长审签后,按照审核意见逐一完善后交由专人保管,确保巡察底稿要素齐全、支撑有力、有据可查、有迹可循。
量化考核,激发动力。巡察报告问题底稿是县委巡察组工作质量评估及巡察干部考核鉴定的重要参考。对履责不到位导致未如实报告巡察情况,或因工作失职导致主要材料缺失损毁,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每轮巡察结束后,巡察办根据各组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作质量,对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量化考核,并将积分运用到考核之中。
巡察报告问题底稿的规范管理有效防止问题定性不准、“乱扣帽子”或被巡察单位对反馈问题有异议等情况发生,同时也进一步激发了巡察干部工作热情,成为巡察工作提质增效的有力抓手,不断推动全县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