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巡察工作 / 正文
泾阳县巡察工作亮剑群众身边“微腐败”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03-17 09:52:15

“我以为自己账目做得很好,别人不会发现的,没想到巡察组来了,一眼就发现了我的问题,现在我被移送司法机关了,后悔呀……”2020年6月底,泾阳县王桥镇东街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某对自己“挪用公款”的旧事懊悔不已。

这件事还得从两年前说起。2019年12月初,泾阳十六届县委第九轮巡察第一巡察组进驻王桥镇。在对东街村开展延伸巡察期间,在巡察组查阅村财账务资料时,一笔93万元的进账单引起了巡察组工作人员的注意。

“村里平时没有什么收入,怎么突然会多了一笔90多万的收入呢,会不会另有隐情?”组长孙煜立即召开组务会,研究安排对该问题进行核查。

巡察组决定从镇财政所村财镇管入手,调查该笔资金的来源,很快发现该笔资金是2016年从镇财政划拨该村的群众拆迁款,到村账后张某向群众隐瞒真情,通过多种渠道将该笔资金转入自己名下。巡察组入驻前,张某才将该笔资金归还村集体。在掌握确凿证据后,巡察组决定对张某开展谈话。

“你村上除了财政资金之外有没有其他经济来源?” 巡察人员问。“现在村上可怜的,就靠镇上那一点点经费,有时还需要村干部垫钱哩,就不能叫事打住么,村上又没有啥集体收入,机动地都在各村民小组呢,村上哪还有其他收入来源”张某一脸无辜的辩解到。

“2019年10月你村账务上有一笔90多万的资金进账是干什么的钱?”巡察组人员追问。“那是冀东的拆迁款,下来后给群众的!”张某故作镇定地回答。

“你家里冀东征地拆迁有补偿吗?”

“只有一点,不多。”

“据我们了解,你说的拆迁款是2016年下来的,当时也有给群众兑付的记录,这93万是2019年10月从你的信合私人账户转入村财的,这是怎么回事?”

“喔是那时候没兑付完剩下的,我暂时保管着哩。”

“两个问题,一是这钱是按面积计算补偿的,咋能剩下?还有就是这笔钱即便是按你说的是剩下的,也是群众的,当时也不是通过你账户取出来的,咋能在你账户上保管?请你解释一下。”

“具体咋回事,时间长了,我都记不清了。”张某继续狡辩……

巡察组发现问题后,及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迅速将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在事实面前,张某最终承认自己向群众隐瞒实情并多次挪用该笔资金,给其儿子购买运输车辆。县纪委调查核实后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给予张某开出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拖欠群众的补偿款也按程序予以发放。

“巡视巡察工作是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重要保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平台,我们县一级巡察工作直面基层、直面群众,巡察干部要始终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出发点,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查找“蝇贪”,坚决亮剑“微腐败”!必须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谭会党说。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