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武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十六届县委四、五、六轮巡察整改工作监督检查情况汇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穆伟峰主持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孙彦彬、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各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巡察专员、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各监督检查组组长、县委巡察办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十六届县委四、五、六轮巡察整改工作监督检查情况汇报。按照县纪委统一安排,11月9日至11月19日县纪委监委成立了3个监督检查组,分别对十六届县委第四、五、六轮巡察的26家单位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第四、五、六轮巡察共反馈问题448条,整改425条,整改率94.9%。向县纪委移交线索69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其中正科级干部2人,实施第一种形态88人,其中正科级干部18人,副科级干部19人,一般干部51人。向县委组织部移交线索10条,办结10条,约谈分管领导6人。各被巡察党组织针对存在问题建立健全制度机制246项,取得了较好效果。
会议强调,一要坚决推动巡察“后半篇文章”取得实效,针对这次监督检查发现的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要原汁原味地向被巡察党组织进行反馈,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切实扛稳抓牢整改主体责任。二要强化整改日常监督,推动整改标本兼治,以“钉钉子”的精神推动以往和今后每一次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彻底整改。三要扎实开展好巡察整改督查工作,巡察整改督查是巩固和扩大巡察监督成效的重要手段,也是县委做实做深巡察“后半篇文章”的具体举措,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要把好关,督促全县各部门扛起责任、抓实整改,必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落实到位,切实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