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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组办会商严把巡察报告质量关
来源: 作者:惠小龙 冯君兰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11-26 10:30:41

“你们报告中提到制度落实不到位,被巡察单位制度要求具体是什么?”“部分支部有‘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具体是哪些表现?”“这个问题是不是应该归类到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近日,长武县委巡察办会同巡察组对十六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形成的12篇巡察报告逐一进行了会商,针对巡察报告初稿存在的文字表述不清、问题定性不准、事例引用不充分、问题归类不正确、点出问题不透彻等情况,按照“结构规范、事例充分、表述准确、线索确凿”要求,对巡察报告进行了共同探讨,反复推敲,使巡察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

结构规范。按照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党组织建设“三个聚焦”,认真对照巡察方案,将归纳提炼的问题进行归类,要求归类准确、重点突出、结构合理、格式标准。

事例充分。对巡察报告中的每一个问题都要求有2-3个具体事例支撑,不允许用口号化、空泛的概念表述,要“见人、见事、见物”,用数字、比例、对比来支撑、印证,使报告具有说服力,使巡察整改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表述准确。对巡察报告的表述要求用“巡言巡语”“党言党语”,抓住“政治巡察”基本要求,不允许仅仅罗列问题,平铺直叙,而是要对问题进行总结提炼,从业务看政治、从客观看主观、从问题看责任、从现象看本质,客观、精准地将问题的根本一针见血的指出,用鲜活、醒目的表达,将问题“点醒”,把报告“点活”。

线索确凿。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逐一进行研判、审核,对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在不影响线索处置的情况下进行深入了解,确保线索确凿、定性准确、处置科学。同时,紧扣“关键少数”,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对于应当作为问题线索的“应交尽交”,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结合组办会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各组对巡察报告进行再斟酌、再提炼,以“有深度、有力度、有辣味”为标准,严把巡察报告质量关,确保每一份巡察报告都能精准、全面反映出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为被巡察单位精准“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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