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彬州市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协同联动,通过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整合审查审计力量、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探索巡审联动模式,着力实现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实行一月一沟通,一季一通报,半年一座谈,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针对审计部门在重大工程项目、财政资金使用等重要领域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研究会商,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构建问题线索移送、情况抄告、跟踪督办、成果运用等协作机制,通过经常性沟通、情况通报、会商协调等方式,相互提供业务支持,扩大资源共享,共同研究解决相互配合中的重要问题、重大线索,做到深化协作、监督协同。
整合审查审计力量。按照优势互补原则,与公检法、审计、税务、金融等部门业务骨干建立办案人员资源库,定期开展集中业务培训,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不断提升依纪依法办案的层次和水平。近年来,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的几起职务犯罪留置案件中,抽调6名审计人员组成专案组,充分发挥审计专业优势,厘清账目,快速查清了重大违纪违法事实,为案件的顺利办结提供了证据支持。
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对协作范围、责任部门等内容作出了全面详细的划分,要求双方在信息互通、线索移送、重要事项办理等方面进行协作配合,确定由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和审计机关综合管理部门分别负责有关协作配合工作。同时,通过经常性沟通、情况通报、会商协调等方式,共同研究解决双方协作配合中的重要问题,促进业务交流,做到监督协同。
探索巡审联动模式。选派12名业务过硬的审计人员充实到巡察组,扎实开展常规巡察、村级巡察以及扶贫、扫黑等专项巡察,有效弥补了巡察中的财务审计短板,增强对资金运用、财务审计的能力以及发现问题线索的精准度。同时,巡察中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监督检查,督促被巡察单位针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问题继续深化整改。今年通过“巡审联动”发现问题45个,整改问题45个,强化了审计成果运用,提升了巡察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