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巡察工作统筹协调,旬邑县委巡察办充分发挥巡察机构系统中枢作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致力于当好“五员”角色,推动县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当好领导小组的“办事员”。县委巡察办作为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代表了领导小组的意志,体现了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旬邑县委巡察办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深入推动领导小组各项工作意见和要求贯彻落实的同时,研究制定巡察工作制度,拟定巡察五年规划、年度巡察要点、每轮巡察方案等,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全面提升巡察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同时,在全县初步选出纪检监察、组织编制人事、财政审计金融、农村经济管理等专业人才和具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的干部,组建了巡察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机制,为巡察全覆盖提供优质人才支撑。
二是当好巡察组的“协调员”。巡察办作为巡察机构的中枢系统,是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各个巡察组上传下达的联络员,承担着上下沟通、纵横协调、联系内外的重要作用。县委巡察办及时传达各级巡视巡察新精神,科学制定每轮巡察工作方案,根据工作需要和回避原则合理调配巡察人员,加强与纪检、组织、政法、审计、信访等职能部门的横向联动,做好沟通协调,及时了解被巡察单位班子建设、案件查处、专项审计和信访举报情况,组织巡前培训,做足巡察前各项准备“功课”,为巡察组顺利开展工作打好基础。
三是当好工作落实的“督办员”。县委巡察办积极当好“督办员”,及时传达落实县委和领导小组有关要求。巡察期间,强化对巡察组进度督促,实行工作进度周报告制度,各巡察组每周五上报本周工作进度和下周工作计划至巡察办,巡察办根据巡察组工作进度和计划不定期开展实地督导,了解各巡察组工作进展情况,对于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巡察反馈后,及时组织联系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进行反馈,传达领导小组和县委对巡察整改有关要求,定期跟踪整改情况,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责任;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进行反馈,要求开展专项整治。
四是当好巡察工作的“服务员”。巡察前,县委巡察办从人员选配、学习资料、业务培训、问题搜集等为巡察组做好准备,统一为巡察组配备了电脑、打印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和耗材,协调办公车辆,积极与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沟通,妥善安排食宿。巡察中,为节省巡察组精力和时间,积极协助各组对被巡察单位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把关,就相关专业问题提请相关部门把关定性,对巡察报告、线索报告等进行把关,提出修改意见。巡察后,及时协助巡察组汇总移交相关资料,进行立卷归档等。定期到各组驻地看望慰问,了解巡察困难,解决实际问题。
五是当好巡察队伍的“管理员”。巡察期间,积极协助巡察组组长加强对巡察干部的内部监管,通过专题党课、业务培训、到革命教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向被巡察单位和巡察人员宣布巡察干部纪律规定,并公布巡察办监督电话,让巡察干部自觉接受被巡察单位干部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巡察后,采用发函、集中民意测评等方法对巡察组履职情况、工作作风和纪律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同时,通过突击检查、电话问询、侧面了解等方式,不定期对巡察队伍的工作作风和执行巡察纪律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巡察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教育、早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