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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委巡察组严把“自查”关口稳步推进巡察工作
来源: 作者:周勇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6-15 09:22:43

兴平市委第六轮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市委第七巡察组按照市委巡察工作安排部署,紧扣《十九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工作方案》中“三个聚焦”的具体内容,深化政治巡察,把“三个聚集”作为根本政治任务,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以“四个意识”为标杆,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少数”,坚持从政治上查找和分析问题,从严从实开展政治巡察。

深化理论武装,提高认识水平。巡察前期准备阶段,市委第七巡察组组织巡察组干部开展集中学习5次,对巡察工作方案中“三个聚焦”11个方面的内容逐条逐句进行学习讨论,确保巡察组成员熟悉和掌握本轮巡察的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同时,要求被巡察单位把深入学习巡察工作方案做为协助配合巡察工作,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第一个政治任务。

强化责任担当,提高政治站位。巡察工作开展期间,市委第七巡察组紧抓巡察干部思想建设,筑牢巡察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根据巡察工作需要及时召开组务会、全组会研究研判巡察发现的苗头性、特殊性、突出性问题,通过对照巡察工作方案及时开展自查,校正工作中的方向和偏差,为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开展奠定基础。

严把自查关口,形成工作合力。市委第七巡察组在开展巡察期间,对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的自查报告严格把握,对自查报告中出现的内容不具体、剖析不深刻、问题有偏差等情况立即指出、责令完善。同时与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就自查工作进行面对面交流,明确巡察工作是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的共同政治任务,要求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精神,深刻认识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中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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