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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严格管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
来源: 作者:王仁财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6-12 09:14:36

彬州市把严格管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作为强化巡察成果运用的重要环节,做好问题线索台账管理,通过及时“交账”、定期“对账”销号,追踪督办、发放督办函、专项检查等,进一步加强巡察成果运用情况的督查检查,确保巡察发现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

市委巡察办统一设置《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登记表》,督促各巡察组用同一制式表登记所发现问题线索,分设线索摘要、分类、巡察组了解情况、巡察组意见和组员签名四项内容。同时做到佐证资料附清、真实情况问清、意见建议写清、组员责任理清。表格由巡察组联络员统一领取,并及时上报巡察办备案,确保情况明、数字准。

对掌握的线索需要立行立改的,除需要在巡察后期提交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审定的重要问题,对其他前期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研判分析,边巡察边移交相关纪检监察机构、组织人事部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时办理,突出时效性和针对性。市委巡察办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移交工作对象准确、内容完整、材料完备,手续齐全。同时建立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登记制度,每月跟踪处置情况,每轮线索处置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和书记办公会。截止目前,市委第二轮巡察移交的17条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已处置问题线索16条,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置9人次,处置率达到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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