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发现问题的能力,是巡察干部政治素养、党性观念、能力素质、作风形象的综合检验和体现。巡察干部要把“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精准度”贯穿巡察工作始终,在巡察进驻前、进驻后、进行中及收尾时等环节和阶段下功夫,重点做到“四个精心”。
精心准备,夯实发现问题基础。“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巡察进驻前,要全面了解掌握被巡察单位的职能职责、行业领域特点、人员结构、工作性质等情况。要积极主动向被巡察单位的上下级及纪委监委、县政法委、组织人事、审计、信访等部门,广泛了解掌握被巡察单位的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相关情况反映,并针对掌握的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研究,找出被巡察单位的重点岗位、重点工作,找到巡察要关注的关键环节和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做到带着问题去巡,盯着问题去察。要对巡察组成员的工作经历、特长、能力等进行深入了解,做好分工,并针对巡察工作知识薄弱点进行强化培训,做到知己知彼、有的放矢,为发现问题打下坚实基础。
精心组织,拓宽发现问题渠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巡察进驻后,要利用见面沟通会、动员会等环节营造震慑氛围,让被巡察单位全体领导和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巡察是政治巡察,不是一般的工作检查,从而强化他们的政治意识和参与意识。要利用发布公告、宣传报道、巡察二维码、主动走访、接待信访等方式,加大宣传,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开门搞巡察,拓宽收集问题的渠道途径。要认真研究确定走访、谈话的对象及时机、内容、方式,增强发现问题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只有精心组织布局好每一个工作环节,才能确保发现问题全面精准,不顾此失彼。
精心查寻,增强发现问题能力。“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巡察进行时,查找问题是一个技术活、细心活、耐心活,要抓住“细”,提升以小见大发现问题的分析能力,善于从细节、具体工作环节中查找问题,在正常中发现不正常,否则一些问题会在不经意间悄然流失。要从各种资料中“查出”问题。通过查阅被巡察单位的有关文件、会议记录、财务凭证、项目实施工作痕迹、党建资料、信访举报等资料,着重查找出落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民主议事程序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财经纪律、廉洁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从谈话中“找出”问题。在谈话中,要做到“四必谈”,即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近年退休的班子成员、重大项目的参与者和知情人、关键岗位上的人员这四类对象要作为必谈对象。谈话要有针对性,要根据查阅资料、走访、信访发现的问题以及对象的职责,梳理出谈话提纲,带着问题印证谈,注重从谈话人流露情绪和“弦外之音”中捕捉有价值的问题信息,在谈中找出问题。要在走访中“寻出”问题。要针对来电、来信、来访及初步了解掌握的问题采取出门“访”的方式,达到广泛收集问题信息和深入印证问题线索的目的。只有练就一双“火眼金睛”,精心查寻,才能让问题无处遁形。
精心研判,提升发现问题精准。“精工利器,匠心铸魂”。巡察即将结束时,要对所发现的问题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对每一个问题都要由表及里的梳理、归纳和定性,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要对准政治标杆。巡察是政治巡察,重点查找政治偏差,要正确把握政治和业务的关系。如果被巡察单位存在落实工作滞后、业务管理混乱等问题,就要查找该单位党组织的政策落实力、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如果被巡察单位存在执行制度不严、违规问题频发、干部作风漂浮等问题,就要查找被巡察单位在纪律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及反腐败斗争工作等方面存在的从严管党治党不力问题。要对准纪律制度尺子。对于巡察发现的问题,必须对准纪律制度规定进行研判。只有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的研判,才能确保巡察指出的问题既有证据更有依据,更加深入精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