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州市始终坚持把巡察监督作为管党治党的利器,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总体布局,在制度机制、方式方法、整改监督、队伍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全面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健全完善机制。制定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巡察办工作规则、巡察组工作规则和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配合巡察组工作规定,即“三规则一规定”,明确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组“三级职责”。出台了《中共彬州市委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工作协作机制(试行)》《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明确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审计局、市信访局等相关单位责任,实现优势互补、无缝对接,推动形成统筹联动、各负其责、整体推动的巡察工作格局。
创新方式方法。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信访问题突出、腐败问题多发、脱贫攻坚任务重的村(社区)开展点穴巡、机动巡,对“三资”管理混乱的会同审计组联合巡。目前,聚焦脱贫攻坚、污染防治、扫黑除恶等重点领域,灵活运用12+N种方式,开展扶贫专项巡察、扶贫巡察“回头看”、扶贫“机动式”巡察各1轮、环保专项巡察、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各1轮,移交问题线索18条。
强化巡察整改。每轮巡察结束后,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反馈会,代表领导小组提出整改要求,并向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通报巡察情况,巡察反馈意见分别抄送市级分管领导,落实市级分管领导“一岗双责”,推动解决分管部门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立巡察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项逐条进行整改。对规定时限内整改不到位的党组织进行电话督办、发函督办、现场督办,对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敷衍整改、应付整改的由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约谈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去年以来,巡察整改督查4次,发出督办函11份,约谈党政“一把手”2人,监督整改问题7类181个,占问题总数98.9%。
规范机构设置。设立4个专职巡察组,配强组长、副组长,巡察专员,同时从各行各业甄选党务、审计、财务等64名专业人才纳入巡察工作人才库。每轮巡察入库调配参与人员,巡察结束后根据表现出具《巡察干部期满考核鉴定书》,存入本人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组建巡察组临时党支部,教育和引导巡察干部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履职本领。积极选派巡察骨干力量参加省市级巡察,通过“以干代训”,带动提升巡察干部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