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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各巡察组集中向被巡察单位反馈意见
来源: 作者:市纪委管理员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1-22 09:18:05

经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2020年1月19日,各县委巡察组分别向县委首轮巡察“回头看”的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市场局4家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青会,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马云鹏,以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分别参加了有关单位的巡察情况反馈会。


会前,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传达了县委书记专题会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就如何开展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带好头,坚决把整改责任扛起来,各班子成员要主动认领整改责任,直面问题,认真查纠偏差和不足,每个人都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一竿子插到底,把巡察整改落到实处。随后,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三方”履行签字背书程序,签收反馈意见。会上,县委各巡察组组长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并明确了整改时限等具体要求,4家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与会领导对巡察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


按照会议要求,被巡察单位自签收巡察反馈意见起10个工作日内分别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以党委正式文件报送整改方案;3个月内,以党委正式文件报送领导班子整改情况报告,党委主要负责人以个人名义报送个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报告;6个月内报送整改完成情况报告,个别整改任务时限较长,6个月内无法完成的,一年之内报送巡察整改补充报告。整改情况要严格对照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对具体问题的整改情况要做到见人、见事、见单位、见思想、见建章立制,做到不谈认识“不放过”,不提举措“不放过”,举措不实“不放过”,对落实整改任务效果不明显,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整改甚至拒不整改的,县委将严肃追责问责。

(旬邑县委巡察办 崔永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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