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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纪委监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来源:兴平市纪委监委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01-19 10:10:48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强化警示教育,近日,兴平市纪委监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兴平市赵村镇晁庄村党支部书记郝建伟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8年12月至2020年1月,赵村镇晁庄村党支部书记郝建伟以电话费名义向其本人及其它村干部发放补助7530元,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2年12月,郝建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问题的查处,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对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坚定决心认识不清,对触碰纪律红线心存侥幸。“春节”将至,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扛起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时刻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以斗争精神抓作风、反“四风”。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不断增强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作风建设的政治自觉,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推动纠治“四风”常态化、长效化。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通过节前谈话、通报曝光、廉政提醒等方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底线,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廉洁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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