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强化警示教育。近日,兴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分别是:
1、兴平市阜寨镇段家村党支部原书记马国勇违规送礼问题。2000年至2012年,阜寨镇段家村党支部原书记马国勇违反廉洁纪律,先后七次违规送给公务人员礼金共计5.3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兴平市西郊高级中学总务处主任轩联强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18年2月至7月,西郊高中财务室未按照《兴平市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超标准报销支出交通费3600元。对此,总务处主任轩联强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通报强调,全市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从通报的典型案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长效机制,抓好本单位、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从严执纪问责。
(兴平市纪委监委)